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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十七章 贿赂(2 / 2)


可是没想到,秦氏收了人家的东西,不给办事,而且收的比他想的要多的多。

一箱子黄金和云锦,那得是多少钱,为什么没人跟他报备一声?

阮大人一阵发火,秦氏觉得莫名其妙,她是收过云锦,可也只有两匹,心疼他上朝辛苦,也是为了讨好他,已经吩咐绣房给他做衣裳了,她上哪弄一箱子云锦去?!

还有黄金,也有人送,只有五百两,满满一小匣子,离一大箱子差的远呢!

还不够沈玥一回坑的。

秦氏极力辩驳,可她再怎么说,阮大人都不信她了,就算秦氏找人来作证,阮大人都觉得那些下人都被她给收买了。

秦氏有口难言,苦不堪言。

偏偏御史大人还揪着不放,事关名声,岂能马虎,盯着阮家呢。

他想通过阮家把沈钧揪出来,在魏国公跟前,那可是一份大功劳。

阮大人给秦氏下令了,东西是她收的,她负责摆平,要是牵连到他,别怪他不念及夫妻情分,他会休妻的!

秦氏吓住了,再加上也不知道是谁给她送了封信,拿人前财与人办事,答应的事,请尽快帮忙,否则他会捅到御史台去。

信,没有落款,也没有署名,不知道是谁写的。

秦氏原就急了,现在看到这封信,就更着急上火了。

怕送信的人真的会捅到御史台,到时候阮大人被罚,没准儿真的会休妻。

与休妻相比,那点贿赂算的了什么?

然后,秦氏就犯蠢了。

她居然叫阮家下人把收到的贿赂偷偷再送回去,结果被派来盯着阮家的御史大人的人逮了个正着……

蠢成这样,也真是没救了。

这一下,阮大人收受贿赂的罪名就坐实了。

不过贿赂之罪,会依据受贿量刑,各有不同,再加上主审的偏袒,最重的当然是抄家处死,其次流放,再不就是夺官,最轻的大概就是杖责几十,罚俸了。

御史大人逮到的罪证,只有一箱子,差不多五百两银子和一些绸缎,依照律法,得杖责三十,罚俸三月以儆效尤。

这还是三张千两的银票放在信里,小厮藏在身上的,被御史大人的人逮到时,溜的快,不然阮大人官职都不一定保得住。

御史大人是个固执的,他亲眼见到云锦和黄金,这一箱子东西虽然也能坐实阮家受贿,但处罚太轻,更没有达到他的期望。

他怀疑那些东西都送进沈家了。

阮大人挨了仗责,罚了俸禄,躺在床上动弹不得。

PS:要不要加更,想的留言O(∩_∩)O哈!(未完待续。)